律师文集

律师文集

您当前的位置: 武汉离婚财产纠纷 > 律师文集 > 离婚调解>正文
分享到:0

在我国,夫妻离婚有两种形式,一是诉讼离婚,二是双方通过协商离婚,离婚对家庭的影响很大,所以在离婚时需要进行调解,那么离婚时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调解?下面,为小编整理了关于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,供大家学习参考。

离婚时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调解

人民法院只要审理离婚案件,都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有与他人同居的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 

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

(一)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,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:

1、双方户口证明;

2、双方居民身份证;

3、所在单位、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;

4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;

5、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;

6、离婚协议书。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,表示子女抚养教育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,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
(二)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,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,并注销结婚证,当事人取得离婚证,即解除夫妻关系。

(三)、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