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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婚姻很美好。但是也有人结婚后一地鸡毛的。婚后处理不好双方关系于是有人会主动提出要离婚。那么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不需要给另一方赔偿呢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一、主动诉讼离婚的一方要赔偿吗

 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用赔偿,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,一般情况之下,谁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没有直接联系。是否能够提出赔偿,要看是否满足条件,具体条件如下: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  (一)重婚;

  (二)与他人同居;

  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
 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  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
  二、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

  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2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3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4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5、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且难以治愈的;

  6、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,无和好可能的;

  7、因感情不和,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;

  8、一方与他人通奸、非法同居、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,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,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,对方不同意离婚,经批评教育、处分,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过错方又起诉离婚,确无和好可能的;

  9、一方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;

  10、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。

  从上面可知,只有判定有过错的一方才需要给婚姻另外一方进行赔偿。主动提出离婚的不需要给对方赔偿。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